12月5日,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锡林郭勒盟西乌旗的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旗委宣传部、旗团委、旗文明办共同举办了西乌旗庆祝“12.5”国际志愿者日暨《志愿者服务条例》实施宣传主题活动。
此次活动中,一是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乌兰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吸引力;二是青年志愿者代表,旗团委副书记松布尔,宣读2017年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倡议书,倡议广大志愿者以真诚的爱心关怀他人,以无私的帮助感染周围,以淳朴的微笑感动社会,用志愿者行动继承和发扬青年志愿者精神;三是现场为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们发放了2017年8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的《志愿服务条例》,此条例已在2017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有了这样的节日和这样的条例,给予志愿者们更多的扶持和保障,能够唤起更多团员青年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四是组织乌兰牧骑志愿者和蒙医医院志愿者前往西乌旗敬老院开展了慰问演出和志愿义诊,让敬老院老人们充分感受到了志愿者们真心关怀和无私奉献精神。旗团委书记萨楚仁主持了此次活动,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乌兰,宣传部副部长乌日罕,旗文明办主任金星、旗团委副书记松布尔等出席了活动。
今后,旗团委将大力抓好志愿服务工作,引导带领广大志愿者和更多社会公众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中,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全面发展,建设物质富足、精神富有的西乌旗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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