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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第五课:《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五章

时间:2021.09.24  浏览数:1,044次  字体:    作者:图图   来源:兴安青年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共青团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少工委创新工作载体,在“兴安青年”公众号“红领巾思政小课堂”中加设“普法小课堂”专栏,邀请全盟优秀团干部、少先队工作者、12355服务台专家组成普法志愿讲师团,打造“互联网+青少年普法教育”线上阵地,不断提升全盟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自治区首次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项空白。“普法小课堂”第五期邀请到突泉县团委权益部负责人华泽镕带领大家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第五章《加强社会协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作为权益部的一名工作者,要义无反顾地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实践者和促进者,把民族团结贯穿生活、工作和学习,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