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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第一课:《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一章

时间:2021.08.27  浏览数:675次  字体:    作者:松松   来源:兴安青年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共青团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少工委创新工作载体,在“兴安青年”公众号“红领巾思政小课堂”中加设“普法小课堂”专栏,邀请全盟优秀团干部、少先队工作者组成普法志愿讲师团,打造“互联网+青少年普法教育”线上阵地,不断提升全盟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自治区首次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项空白。“普法小课堂”第一期邀请到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团委书记兼总队辅导员乌日娜带领大家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第一章总则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增强青少年“五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青少年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