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盟市和旗县(市区)共青团领导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协助盟市委管理盟市级团委领导班子的有关工作;负责自治区团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离退休等工作;指导团的干部教育培训;负责自治区团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